一、特殊旅客包括:
無成人陪伴兒童、無成人陪伴老人、輪椅旅客、殘疾旅客、患病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顧的旅客;
二、特殊旅客范圍:
1、無成人陪伴兒童:年齡在5周歲(含)以上,12周歲(不含)以下的無成人陪伴的兒童;
2、無成人陪伴老人:年齡在70周歲(含)以上,身體、精神狀況良好的,單獨乘機的老人;
3、輪椅旅客:指身體適宜乘機,且精神狀況良好,但行動不便,需要輪椅代步的旅客;
4、殘疾旅客:指因某種組織、功能喪失或者部分喪失的,無正常成人陪伴或需要特殊照顧的旅客;
5、患病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顧的旅客:向航空公司申請后獲得批準的特殊旅客;
三、特殊旅客辦理:
1、特殊旅客服務,需在訂票時向航空公司進行申請;
2、申請通過后,在航班起飛前兩小時到達機場問詢柜臺進行辦理;
3、送機人詳細填寫《特殊旅客乘機通知單》,并盡量在航班起飛后再離開機場,防止航班延誤或取消的可能;
4、乘機人自行妥善保管好相關證件和隨身行李;
5、登機時工作人員引領乘機人通過人身安全檢查后登機,并與客艙乘務員進行交接,航班到達后對方機場將會有工作人員在機艙門口迎接;